選單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新聞稿

中央內容區塊

上市(櫃)公司、興櫃公司及金管會主管之金融業自102年1月1日起正式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上市(櫃)公司、興櫃公司及金管會主管之金融業(下稱第一階段導入IFRSs之公司)自102年1月1日起正式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下稱IFRSs)編製財務報告,金管會已配合IFRSs調整修正多項法規,將於102年正式上路,包括證券交易法及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等,以提升企業財務資訊透明度與國際接軌。另建置IFRSs專區彙集IFRSs相關宣導及問答資料全數上網,歡迎各界參閱,多加利用。

第一階段採用IFRSs之公司將自102年2月起按月公告IFRSs之合併營收統計資料並於102年5月15日前公告申報第1季IFRSs期中財務報告,金管會提醒投資人應注意IFRSs與現行公報之差異及附註揭露之重要資訊,如會計政策之說明、重要估計、假設與專業判斷之內容及新舊制度下差異調節表等。

針對第二階段於104年採用IFRSs之公開發行公司,金管會亦提醒發行公司宜儘早成立專案小組訂定轉換計畫,並適時向公司治理單位提出報告。為促進企業對公報之深入暸解,金管會將持續翻譯新修(訂)之各號公報,並辦理各項法規函令、IFRSs宣導活動及教育訓練,請企業踴躍參加。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聯絡電話:2774-7133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瀏覽人次: 4131   更新日期: 2012-12-28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