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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公布106年認可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IFRSs)公報範圍及適用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時點

我國公開發行公司及主要金融業自104年起已全面採用IFRSs編製合併財務報告,並由2010年版升級至2013年版,106年起我國接軌IFRSs公報方式即將邁入全新里程碑,採取逐號公報認可方式。近年來,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為提昇IFRSs品質及增進全球適用,不斷增修訂多項公報,目前最新版本為2016年版。為縮小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間版本差異,金管會自104年起開始著手進行各項準備工作,經深入評估準則差異內容,並洽多家公司進行試算後結果顯示,新準則之規定除在附註揭露部分有更多規範之外(例如,企業將若干部門彙總為單一營運部門須揭露判斷依據;評估資產減損時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等),在認列與衡量上並無重大影響。金管會爰決定我國106年認可IFRSs公報範圍,以IASB於105年1月1日前發布,並於106年1月1日生效之IFRSs公報 (不包含IFRS 9 「金融工具」及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等尚未生效或尚未確定生效日期之公報),相關公報內容及差異分析已完成並公告上網,歡迎各界參閱。
另鑑於IASB為改善收入認列之準則,使企業財務資訊更能公允表達財務績效,已於103年5月發布IFRS15「客戶合約之收入」, 並訂於107年1月1日生效。為因應此一重要公報變動,俾評估國內適用時程,金管會前邀集證交所、櫃買中心、學者專家及會計師事務所共同成立「採用IFRSs新公報工作小組」,製作釋例、指引並進行宣導,以解決企業採用IFRS 15之實務問題,並於104年7月協助各上市(櫃)、興櫃及公開發行公司進行IFRS15影響評估,以103年度財務報告為基礎進行試算。據統計,IFRS 15公報對97.89%之企業無重大影響,其餘受影響較為顯著之前五大企業分別為:電信業、生技業、營建業、百貨業及電機機械業,對103年度營業收入影響金額約增加39億元 (占整體營業收入0.33%),對103年底保留盈餘影響金額約增加287億元(占整體保留盈餘6.73%)。基於IFRS 15試算評估結果對公司收入認列金額影響不大,且該公報已完成中文化及差異分析並公告上網,金管會宣布我國將與國際同步於107年1月1日適用該號公報。
為因應106年及107年企業適用之新準則公報變動,金管會將配合檢討及修正相關監理法規,舉行宣導會並製作更多實務指引或釋例,以協助企業處理導入新公報之問題。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聯絡電話:2774-7133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瀏覽人次: 21218   更新日期: 201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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