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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會計師懲戒委員會與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第二條、第四條、第十一條條文草案

為提升會計師懲戒委員會與懲戒覆審委員會運作之透明性與公正性,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研擬修正「會計師懲戒委員會與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第2條、第4條及第11條,將依行政程序法規定,於近日內公告,以徵求各方意見,其修正重點如下:
一、 配合國家性別平等政策,明定會計師懲戒委員會及會計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組成時,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修正條文第2條、第4條)
二、 為提升委員會運作之透明性與公正性,明定委員迴避之出席人數計算方式。(修正條文第11條)
  金管會表示,此次修正草案除將刊登行政院公報外,亦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該草案之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界如有任何意見,請於公告翌日起30日內,至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內陳述意見或洽金管會證券期貨局。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
聯絡電話:(02)2774-7191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瀏覽人次: 2957   更新日期: 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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