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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9年6月23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9年6月24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永豐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第一次追加募集「永豐全球息收債券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永豐10年期以上美元A級公司債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永豐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第一次追加募集「永豐全球息收債券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永豐10年期以上美元A級公司債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200億元,自109年6月22日申報生效。本次追加募集後,合計最高發行總面額為新臺幣300億元,保管機構由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李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253
 
參、第一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第一金優債收息II 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第一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投資國內外之開放式指數股票型「第一金優債收息II 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400億元整,包括「第一金ICE美國0-1年期公債指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第一金ICE 15年期以上電信業美元公司債券指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等2檔子基金,總面額各為200億元,分別由臺灣新光商業銀行及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計價發行,自109年6月23日申報生效。該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各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2億元。
2檔子基金分別以追蹤「ICE 0-1年期美國公債指數(ICE BofAML 0-1 Year US Treasury Index)」及「ICE 15年期以上電信業美元公司債券指數(ICE BofAML 15+ Year US Telecommunication Index)」之績效表現為基金投資組合管理之目標。
「第一金優債收息II 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新臺幣4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第一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李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253
 
肆、處三竹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乙案
一、裁罰時間:109年6月23日
二、受裁罰對象:三竹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邱○○。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3項第2款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三竹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09年4月28日接獲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行動電話簡訊特碼服務契約書(契約期間自109年5月1日起至110年4月30日止),將調升簡訊服務費用,對公司財務業務核有重大影響,惟該公司遲至109年5月5日始公告申報相關訊息,重大影響投資人權益,涉有違反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3項第2款有關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二日內公告申報之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第1項規定,處該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48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林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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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3913   更新日期: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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