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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9年10月6日)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9年10月7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
三、大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證券代號2530)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5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2,500,000,000元乙案,該公司因提出之申報書件不完備及應記載事項不充分,業於109年10月5日自行完成補正,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本案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2條第2項規定,自其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20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林科長文政聯絡電話:2774-7311
四、海悅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證券代號2348)申請廢止前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7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47782號函同意申報生效之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總額新臺幣600,000,000元乙案,業經本會廢止在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張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147
 
貳、處康友製藥控股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乙案
一、裁罰時間:109年10月6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康友製藥控股有限公司負責人黃○○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65條之1準用第36條第1項第3款規定。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康友製藥控股有限公司未於109年9月10日前公告申報109年8月份之營運情形,核有違反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3款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同條第2項及第179條規定,就康友製藥控股公司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廖科長 聯絡電話:2774-7346
 
參、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受僱人違反證券管理法令處分案
一、處分時間:109年10月6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業務人員鄭○○。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56條、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8條第2項第9款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
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分公司前業務人員鄭○○與客戶潘OO等10 人有借貸款項情事,核以違反證券管理法令。
五、處分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56條規定,命令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停止前業務人員鄭○○2個月業務之執行。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陳科長湘琴
聯絡電話:2774-7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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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 3399   更新日期: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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